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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機構簡介

香港青少年服務處為多元化社會服務機構,服務包括綜合家庭服務、臨床心理服務、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兒童之家、寄養服務、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課餘託管服務、兒童及青少年中心、學校社會工作及支援服務、地區青少年外展社會工作服務、深宵外展服務、濫用精神藥物者輔導中心、網上青年支援服務、幼兒及家長服務、兒童復康服務及不同特別計劃。 

服務宗旨及目標

綜合青少年服務旨在提供機會及支援,讓青少年透過參與及體驗,各展所長,成為愉快、成熟及對社會有貢獻的一群綜合服務主要目標為:

1. 培育青少年的個人成長,協助他們了解自我、掌握情緒,培養處理困難及壓力的能力及充份發展個人潛能。

2. 培養青少年積極的價值觀,建立和諧的人際及家庭關係。

3. 促進青少年關心社會,貢獻社會。

4. 為處於不利環境或面對困難的青少年提供支援及輔導。

5. 與社區人士緊密合作,共同建立一個關心青年人的社會及締造有利青年成長的環境。 

服務簡介

本處綜合青少年服務對象為北區6至24歲的兒童、青少年及其家庭。

按地區特色和需要,透過中心服務、駐校及外展等不同形式,以個人輔導、小組及社區活動之社會工作方法,籌劃和推行下列四項核心服務:

  1. 指導及輔導服務
  2. 為處於不利環境的青少年提供支援服務
  3. 培育青少年自我發揮、個人成長及建立和諧人際關係的小組及活動
  4. 培養青少年關心及參與社會的小組及活動

 

中心亦會透過不同類形的活動,例如康樂活動、多元智能活動與小組、 自修室及閱讀室設施等,輔助上述服務的推行。

  1. 服務使用者可親臨中心及駐校辦事處,或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向中心或駐校社工申請服務。
  2. 社工亦會主動認識在服務區域範圍內經常流連及聚集的青少年,經過評估手續,衡量服務需要後,便會與他們開展有計劃的介入工作,他們亦即成為中心的服務使用者。
  3. 凡年齡由6至24歲的兒童及青少年均可申請成為中心會員。
  4. 凡子女年齡介乎6至24歲之家長均可申請成為家長會員。
  5. 單親家庭人士、綜援家庭人士、來港居住不足三年之新來港人士及經社工轉介之人士均獲豁免會員年費。
  6. 服務使用者如因各種原因退出服務或活動,可向負責工作員提出,中心會按個別情況處理。

中心設施一覽